資源配置,廣義理解可以是指社會總產品的配置,狹義理解可以是指生產要素的配置。無論何種理解,資源配置就是運用有限的資源形成一定的資產結構,產業結構,技術結構和地區結構,獲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資源配置的目的是用來滿足人們的需求。任何社會,相對于人們的需求,資源總是稀缺的,所以,高效地配置資源,始終是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問題。在現代經濟條件下,市場是資源配置的主導,通過市場配置資源具有天然高效率的優點。但市場對資源的配置并不是萬能的,市場失靈和市場缺陷都影響市場對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這就需要政府從全社會的整體利益出發,通過包括財政在內的各種手段,介入資源配置領域,實現整個社會資源配置的高效、優化。
財政資源配置的范圍
財政資源配置職能的范圍包括直接滿足消費需求的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以及間接為生產和消費服務的法律設施等等。[1]
1.公共產品。公共產品是理論抽象的,在實踐中通常作為例子的是國防。但通常把法律設施、環境保護、行政管理服務、基礎科學研究等等也視作公共產品。公共產品能滿足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因此,根據效率法則,公共產品的成本應該等于每個消費者的收益總和。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有很大的區別。私人產品的總量是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量之和,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量是不同的;而公共產品對于所有消費者來說卻只有一個,公共產品對于每個消費者來說是相同的。私人產品對于每個消費者來說都是相同的價格;而公共產品對于每個消費者來說卻有不同的“價格”(為公共產品支付的成本),因為公共產品對于每個消費者的效用不同。公共產品資源配置的資金由政府提供。如果公共產品供給不足,在消費中通常會發生公共產品的“擁擠”的情況,即公共產品的容量不夠,如同高峰期的道路擁擠等等。“擁擠”會增加成本,如需要花費的等待時間。為了解決擁擠,對公共產品消費像私人產品一樣收費的情況是經常發生的。
2.準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是指既有公共產品的特征,又有私人產品的特征的產品,如教育、醫療等等。教育對個人將來就業能力、職位的晉升、得到有利于個人的信息等方面有好處,因此有私人產品的特點。教育有利于社會進步、有利于科技創新等方面卻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對于準公共產品來說,政府要參與資源配置,但通常也要一部分由消費者(如受教育者)直接支付。由于準公共產品是由政府決定的,因此,屬于財政資源配置的范圍。生產準公共產品的部門是政府職能的延伸。
3.天然壟斷行業的產品。天然壟斷行業的產品的資源配置比較復雜,有時可以是財政從事資源配置,有時可以是市場從事資源配置,但實行政府管制。究竟采取何種方式,要以效率優先的原則視具體情況而定。
政府提供的勞務事實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直接滿足人們消費需求的公共勞務,如安全、教育、衛生等等;另一類是為市場機制和非市場機制間接服務的勞務,如反壟斷、反商業欺詐、司法、政府造幣、財政收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