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加權平均法,按售出貨物品種與數量加權平均算成本。
如A商品,期初庫存100件,100000元,本期購入300件,250000元,本期銷售250件,求銷售成本
則加權平均單價=(期初存貨金額+本期購入金額)/(期初存貨數量+本期購入數量)=(100000+250000)/(100+300)=875元/件
本期銷售成本=加權平均單價*本期銷售數量=875*250=218750元
期末庫存數量=期初庫存數量+本期購貨數量-本期發出數量=100+300-250=150件
期末庫存金額=期末庫存數量*加權平均單價=150*875=131250元
以上期末庫存數量與金額作為下期期初庫存數量與金額。
當然,也有企業采用先進先出法(根據歷史記錄,先進的貨先發,先進的貨的成本就是發貨成本)或售價法(按銷售價格進庫存,售價與采購價差額進商品進銷差價,售貨時將商品進銷差價攤到成本中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