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的“‘雙碳’背景下農戶低碳稻作技術決策行為影響因素研究”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調研活動,是以 “三農”為主題,聚焦于水稻生產和糧食安全,并結合國家的“雙碳”戰略目標,以江西省傳統農業大省為研究區域,對農戶低碳稻作行為進行下村入戶調研。在了解農村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初步掌握農戶的低碳稻作行為的采納情況。通過本次調研摸排,為進行后續更加深入的研究提供了極大的支持,希望為研究低碳稻作采納行為的影響因素提供具體思路,同時也為后續政府制定相應的政策給予了切入視角和參考意見。
本次的調研對象為種植水稻的農戶,作為水稻生產以及采納低碳稻作行為的主體。此次調研是以問卷調查和入戶訪談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分散的方式對農戶的家庭基本情況,水稻生產的決策、以及低碳稻作行為情況進行訪談。在實際的入戶調研的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調研中存在的一些困難,遇到了在理論上未曾經注意到的問題,我們對這類問題進行了記錄補充,并加以改正,在老師的指導下和團隊成員的相互協作配合下,完成了本次的實踐調研活動。
根據調研數據總結以下:(1)當前農戶低碳稻作行為的采納情況并不樂觀,在調查的8項農戶低碳稻作行為中結果顯示,平均采納項數為3.65項。(2)農戶的性別、年齡、家庭總人口、實際耕地面積、耕地灌溉水源是否充足、是否為村里大姓、農業收入占比、耕地是否有流轉、是否有大型農機具、是否加入合作社、是否是家庭農場對農戶低碳稻作行為決策行為具有顯著影響。(3)在個體特征上,農戶為女性相較于男性越愿意采納低碳稻作行為;在家庭特征上,農戶家庭總收入越多越不愿意采納低碳稻作行為;在認知特征上,農戶越認為低碳稻作能增加水稻生產的成本和增加水稻生產的風險,農戶就越愿意采納低碳稻作行為;外部環境特征上,加入合作社、宣傳力越大度、農業生產交流頻率越高,農戶采納低碳稻作行為的概率越大。
同時,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問題,結合農戶實際需求和意愿,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1)開展遍及廣大農戶的低碳稻作技術的宣傳和培訓,識別重點群體并加強相關效果。針對目前農戶低碳稻作行為采納水平偏低的現狀,政府需出臺相應的政策以促進低碳稻作技術的推廣,積極宣傳低碳稻作技術的相關知識,可通過線上線下學習培訓的方式提高農戶的認知水平,開展指導工作培育農戶的低碳稻作技能,可建立村內交流平臺擴大農戶之間的信息溝通,通過培育農戶的社會網絡,拓寬農戶的社交范圍,以緩解信息約束和各農戶之間在技術選擇上的認知偏差,從而轉變農戶的傳統種稻意識與觀念,以帶動種稻農戶參與到低碳稻作技術的傳播和實施過程并依托社會網絡關系進行知識傳播,以期充分打消廣大種稻農戶對低碳稻作技術的顧慮。同時,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吸引年輕人加入水稻種植的行列,給予相應的發展機遇,提高年輕農戶對低碳稻作技術的參與度。針對目前農戶對低碳稻作認知程度不足的現狀,需整合培訓資源。
(2)增加低碳稻作農戶的補助力度。政府需對種稻農戶提供補貼資助的基礎上,對選擇采納低碳稻作行為的農戶給予獎勵或補助,以增加農戶抵御低碳稻作風險的能力并降低其顧慮。同時,可精確定量測度地方各類稻作行為的碳排放強度,按照農戶所采取的低碳稻作行為給予一定的獎勵,而對采納具有嚴重污染或高碳排放的種稻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罰,從而達到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業雙碳目標的雙贏局面。
(3)完善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和流轉制度。應加速開展承包地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將承包經營權落實至農戶主體,激發農戶潛在的的耕地保護意識。政府需充分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制度,提供相應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做到依法依規,從而保障農民的切身利益,減少農戶的顧慮。通過耕地的流轉可促進耕地的集中規模經營,提升經營者采用新技術的抗風險能力,提高經營者采納低碳稻作行為的可能。同時,在政策層面上修訂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辦法并訂立種糧合同,明確對大規模流轉耕地高碳排放行為的約束。
(4)加快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促進現代水稻生產規模化。政府積極扶持建設規模化、集約程度較高的水稻生產經營主體,推進家庭農場、農業生產合作社、水稻專業化生產企業的培育,帶動水稻耕種措施積極向低碳稻作技術方向轉變,以提高水稻生產效率,從而更有效地促進水稻生產低碳高產。。
這次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使我們對農戶低碳稻作技術決策行為有了更深的認知,同時也使我們更加堅定了跟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理想信念,也促使我們更加努力學好專業知識,努力成長成才,為中國鄉村振興發展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