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如何辭職?試用期間,如認為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與用人單位所介紹的情況不一致,或認為工作崗位不適合自己的專長、愛好,或因其他原因,可隨時提出辭職。以下由編輯為你介紹如何在試用期員工辭職。
勞動關系中勞動者的辭職權,也就是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一項具體權利,是《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勞動合同法第31條對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作了明確和具體的規定。該條款的目的在于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的弱勢地位,維護勞動者的勞動自主權。
勞力是指為謀生而儲存和附著在勞力體內的能力。員工作為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首先有權決定自己的勞動是否與生產資料相結合,以及與什么生產資料相結合;其次,有權通過簽訂解除勞動合同來選擇最能發揮自己勞動效用的最佳工作崗位。與此同時,市場經濟體制客觀上也要求勞動力可以契約流動,以滿足不同用人單位和不同就業崗位對不同素質勞動者的需求。勞工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為勞動者自主擇業提供了法律依據。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行使特殊解除權,無條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以下幾種:
(1)試用期間。
(2)雇主通過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個人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試行期既是對勞動者是否勝任工作的檢驗,又是對用人單位的勞動條件、福利待遇、生活環境等方面的檢驗。試用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處于非正式狀態,勞動者只是作為用人單位的“試用”人員,從事某些臨時性、輔助性工作。員工仍然有權選擇是否與雇主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如果認為雇主的實際情況與雇主所介紹的不一致,或者認為雇主的工作不適合自己的專長、愛好,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隨時可以提出辭職。對勞動者自主擇業的規定,既不會給用人單位的工作和生產帶來太大影響。
員工試用期辭職怎樣辦理辭職手續?
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員工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雇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提前3個月通知雇主,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試用期辭職手續辦理的具體內容,以下由編輯為您介紹。
正式單位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您本人的申請,人力資源部門的意見,公司辦公會議的意見,正式單位還需要就您的辭職事宜下發公司文件。
你離職前需要在原單位完成工作交接、相關費用結算等手續,依公司具體制度辦理。
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關于違約金的問題。先看是否涉及違約金,如果有想知道數額的話,怎么計算。
有關試用期的法律規定:
勞工契約法典
第19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者,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者,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者,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相同的雇主和相同的雇員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勞動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期限或者勞動合同期限未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中規定了試用期。只有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不成立,該期限是勞動合同期限。
第20條員工在試用期內之工資,不得低于同一職位之最低檔工資或勞工契約訂定之薪俸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雇主所在地之最低薪俸。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情形除外。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