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電臺新聞公司采訪部記者XX。自1998年進入本公司以來,在公司工作已經十四年了。曾經因為家庭的原因,蒙領導的理解和關心,于2008年辦理了兩年的停薪留職手續。
現在,我停薪留職的合同已經到期。按規定本應重新竟聘上崗,回到公司里正常工作。可是,兩年的時間過去了,事情卻沒有按照我的料想來發展。我至今還是無法從家庭抽身回到工作崗位上來。今天,我仍然要向公司領導申請兩年的停薪留職。
作出這個決定,依然還是因為我的家庭困難還沒有真正得到解決。兩年來,我先生的工作性質沒有太多的變動,他依然是長年出差異地,無法照顧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家里大小事情,基本都是我在處理。
更加糟糕的是,今年三月底,我的父親(今年73歲)在體檢時又查出患了肺癌,從今年四月開始我就陪著他在省內外四處求醫,于五月中旬才回到貴陽。目前,他仍然在醫院住著,生活和治療方面仍然需要我的照顧。
由于2003年家庭遭遇變故,家里的實際困難還有很多,這些都需要我付出時間和金錢去解決。在這里就不再對領導一一的道來了。我知道,人生坎坷,充滿艱辛,我們需要堅強面對。說出這些家事,是想向各位領導解釋一下我目前的生活狀況。我的選擇實非貪圖享樂、不愿工作。這一點,希望得到領導的理解和支持。
對于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同時也希望領導能體恤我的個人實際,對我的申請予以考慮并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