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求復合這種事情,早已屢見不鮮,經常能聽到這類趣事,我前男友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上周,我那個曾經頭也不回就跟著小三跑路的渣男前任居然破天荒的來找我求復合,仔細一打聽才知道,原來那個小三又換了新寵,他被拋棄后才想起我還單身,就恬不知恥地跑來糾纏我。
他還故意裝浪漫,手捧99朵玫瑰,來到我小區告白,一來就是三天,弄得沸沸揚揚,隔壁鄰居也和我聊起他:多好一小伙子,你要不就同意了吧,你看他每天都來,多上心。
他還每天按時開車來公司接我下班,搞得全公司都知道他在追我,同事們都紛紛羨慕我有這樣的福氣,一個勁地鼓動我接受他,可惜我對他無感,寧愿擠公交也不坐他車。
超有心機的他,知道單靠一己之力感動不了我,就特地去煽動我們共同好友來幫忙,就連我閨蜜也差點被她收買,不過依舊沒能打動我。
如果不是看清過他的真面目,我不會對他如此冷漠,他偽裝得很好,可我卻不會再被欺騙。
當初,我為了他還差點和相識10年之久的閨蜜鬧掰,閨蜜苦口婆心地勸我離開他,而我卻不允許她說他半句壞話,鐵了心要和他在一起。
他和我分手那天,我百般懇求,就差給他跪下了。可他呢?壓根就沒在乎過我的感受,收拾好行李就坐著富婆小三的車走了,呵呵。
撞過一次南墻,人就應該學會疼了,如果還執迷不悟要去撞第二次,那就是自我犯賤,沒事找罪受,再被傷害也是活該。
世界上沒有后悔藥賣,犯了錯也不是一句對不起就能一筆勾銷的,既然選擇了離開,就不要再厚顏無恥地回來,傷害了別人一次還要再來打攪第二次,你以為是中獎再來一瓶嗎?
被騙一次就應該學精了,浪子回頭這種事情當做飯后笑料就行,偶爾八卦議論一下還可以,千萬不要信以為真,前車之鑒歷歷在目,不要以身作死,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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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并非所有女人都能和我一樣理智,還是有不少心軟的人兒選擇了復合,可結果呢?前任并沒有痛改前非,反而變本加厲,最后對”愛情”徹底失去希望。
我學妹就是其中之一,她前任脾氣很暴躁,而且為人小肚雞腸,有時候連女人的醋都吃,而且還總愛疑神疑鬼。
當初她因為忙項目,和同部門的男同事走得特別近,經常一起忙到深夜才下班,男同事人也特別好,時常開車送她回家。
這一來二去,男友就覺得她給自己戴了綠帽子,再加上那天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一時沒忍住便動手打了她,那天她被打進了醫院,現在她額頭上都還能看到疤痕。
出院后,在我們幾個姐妹苦口婆心地勸說下,她和他分了手,那會他還死性不改,天天跑到她家里來跪求原諒,而我學妹又是特別心軟的人,在他立下保證書之后便同意了復合。
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沒過多久他又動手了,這次更狠。
他被公司辭退后,屢次面試碰壁,便借酒消愁,喝醉后就發起了酒瘋,拿起酒瓶砸她,她被當場砸暈,肚子里剛剛懷上兩個月的孩子也流產了。
這一次她心灰意冷,徹底斷絕了和他的所有來往,而自知無力回天的他也不再糾纏。
家暴和出軌一樣可怕,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一個能對心愛之人痛下殺手的人,就算他驚為天人,是國之棟梁,也不能托付終身,不要把自己的未來捆綁在易燃易爆物品上。
電影《戀愛的溫度》里有這樣一段臺詞:分手的人重新復合的概率是82%,但是復合后能走到最后的概率只有3%,剩下的97%就會再次分手。和第一次分手一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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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兩人已經成為了前任,那就不要再期望破鏡重圓,如果足夠深愛那么當初就不會走散,既然早已不愛那又何必苦苦糾纏。
生活不是電影,沒有那么多“人鬼情未了”,也沒有那么多“兜兜轉轉還是你”,有的只是“向來情深,奈何緣淺”。
當愛已成往事,你又何必故意為難呢?相愛的時候,不見你多認真,現在斷了關系,再來較勁,這不是癡情,而是丟人現眼。
在這社會里,有兩件東西是不可能改變的,一件是“已失去的生命”,另一件是“已逝去的感情”,時間不曾為誰停留過,地球也不會為誰駐足。
當初分手的時候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你就不要再來說愛我,你失去我了,永遠永遠的失去我了,我也盡力愛過你,我們再也沒辦法回到從前的時光。
請放手讓我體面的離開,不要讓我對你連最后一絲印象都是厭惡,我對你無愛無恨,我們再無牽掛,珍重,再也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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