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后,我們離婚了。在這場婚姻里,我們都感覺過的太累了。竟然發現到很多的不融合,包括二個家庭的教育與背景。在這場婚姻里,我們都付出了很多很多,但恨真的還是多于愛。我們于是決定散伙。
那時,我34歲。剛做了母親。離婚的那些時間里,我心身憔悴,臉色無光,暗然失色。可好強的個性依然促使我每天在單位里笑臉相迎,似個無心無肝之人一樣。只是,在無人的時里,卸下面具,哭的肝腸寸斷。思念孩子,讓我感覺喘不過氣來。
又四年后,我再婚。老公與我有著一樣的本性,愛自嘲,但內心柔軟。我的感性讓他懂我,欣賞我。而我,也陪感珍惜與他的情緣,我們都是再婚,于是在處了三年后才決定結婚,是出于對婚姻與情感的考驗。他有著睿智的頭腦,有包容心,懂得疼愛,懂得珍惜。有一個很體面穩定的工作。讓我欣慰自己的幸運!!
因為相悅,所以有情。當母親再一次把我重交他手里的時候,他笑言:“是我把這一輩子都交給她了”!!!我與母親相視一笑,不再說話。
回憶很多年前的愛情,回憶很多年前的人與事時,發現記憶卻變得模糊。當兩情只有在相悅之際,或許情才是芳香的。當二顆心在經歷了許多后,或許才更明悟。